河南省法律咨询协会会费、经营服务型收费标准
一、 会费标准:
1、普通单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5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6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8000元。
4、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10000元。
5、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00元。
6、单位和个人向协会自愿捐赠不限。
7、协会章程规定一届五年,初入会者交一届会费可免一年会费。
8、会费减免申请:
长期停产或半停产会员企业,按标准交纳会费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书面减免会费申请,报协会秘书处,由常务理事会批准。
9、逾期处理原则:
(1)所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应及时交纳会费,逾期最迟不得超过当年年底。
(2)未按期限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逾期则暂停寄送协会相关资料,保留会员资格。
(3)连续两年无故不交纳会费又不作解释说明的会员单位,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相关权利,仅保留会籍。
二、经营服务型收费标准:
1、咨询、服务费标准为不高于市场价格80%协商收取;
2、培训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0元至1000元;
3、宣传费标准为协商收取。
河南省法律咨询协会
二0二0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