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案追踪 > 正文
制造冰毒近80公斤 26人特大制贩毒团伙案开审
制造冰毒近80公斤 26人特大制贩毒团伙案开审
时间:2013-11-06 16:22:14 作者:河南法律网 点击:
\

  26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中国法院网讯 (李嘉) 11月4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特大制造、贩卖毒品团伙案件,戴勇、龚勇、漆成彬、严志忠等26名被告人分别被公诉机关指控构成贩卖毒品、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发放贷款等5个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0年4月以来,被告人戴勇、严志忠、龚勇、郝前勇、刘谱、李洋志、漆成彬等26人先后在成都东方锦都、华阳、武侯、青羊等地,以及内江市中区、东兴区等地,共计制造冰毒成品79.728公斤,并在成都、内江等地贩卖冰毒共计45公斤。被告人戴勇、刘谱还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并因怀疑龚勇私自制造冰毒牟利,对龚勇实施殴打致其轻伤。时任某市城市信用社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郝前勇还伙同他人,采取高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以账外形式在成都、绵阳、都江堰等地非法吸收客户资金10760.01万元,发放贷款9119.096万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戴勇制造毒品冰毒79128.5克,贩卖毒品冰毒41453 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且系共同犯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龚勇制造毒品冰毒72900克,贩卖毒品冰毒2504.7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漆成彬制造毒品冰毒78000克,贩卖毒品冰毒250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郝前勇制造毒品冰毒72228.5克,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发放贷款,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制造毒品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发放贷款罪,且系共同犯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刘谱制造毒品冰毒71528.5克,贩卖毒品冰毒1450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且系共同犯罪,应数罪并罚。其余被告人参与制造、贩卖毒品的行为也分别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告人李洋志、方建川、曾爱明、黄茂江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方建川、罗先银因贩卖毒品被判过刑,又犯本罪,应当从重处罚。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时间。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有序进行中。

[ 编辑:亚红 ]

发表评论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法律咨询协会
管理维护:河南省法律咨询协会网络管理中心 电话:0371-65756113 E-mail:hnflw@163.com
河南法律网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豫ICP备110091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