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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厂区学车 误踩油门撞死同事获刑1年
六旬老人厂区学车 误踩油门撞死同事获刑1年
时间:2013-11-15 10:57:38 作者:河南法律网 点击:

  中国法院网讯 (刘燕婷) 六十岁的王某,在自己值班的工厂学车,误将油门当刹车踩,撞死了自己的同事。近日,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某某互负连带责任,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唐某经济损失176384元。

  2013年6月8日19时许,被告人王某在莲花县某工厂值保安晚班,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某某驾驶其小轿车到该工厂让王某练习开车。因操作失误,将油门误当成刹车,王某先是倒车撞坏该公司大门前的水泥墩,而后在慌乱中挂上前进档,快速撞倒保安人员吴某,并将其压在车下,当场死亡。当晚王某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案发后,王某的家属已赔偿受害人家属1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因驾驶技术不熟,操作失误,驾车碰撞他人,造成受害人吴某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其系晚上在厂区人少的情况下练习开车,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积极赔偿了受害人家属,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某某违法让被告人王某在驾驶学校以外的场所学习开车,且未有效指导,是造成受害人吴某死亡的根本原因,应全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依法互负连带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编辑:亚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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