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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前喊冤刀下留人
刑前喊冤刀下留人
时间:2013-07-23 16:46:01 作者:河南法律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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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采访时的张贵堂林秋泓摄

  核心提示

  今年78岁高龄的省高级法院原审判员、刑二庭副庭长(正处级)张贵堂,1935年1月出生于西平县合水镇栗树园村。1951年,16岁的张贵堂被河南军区后勤队录用,先后在省军政干校、省人事厅、省政法委员会、省高级法院等处工作,办理了一大批大案要案。近日,记者在一所简陋的房舍里采访了这位老者,他讲述了1970年经历的一起极为发人深思的案件。

  “铁案”铸定

  1970年2月2日深夜,豫西某市的牛马庄生产队队部突然起火,大火映红了半边天空。睡梦中的人们被突如其来的大火惊醒,一阵骚乱之后,人们开始从四面八方汇集到队部。

  由于火势凶猛,虽经扑救,但这个生产队的整个家当,包括会计室、仓库、饲养室,连同9间草房和粮食、农具、化肥等,还是被一烧而光。

  邻近现场的住户反映,火苗是先从会计室里起来的。现场勘查认定,起火原因是有人故意纵火。通过一番侦查,省军管会办案人员认定会计周亭(化名)、保管杨青(化名)贪污公款,毁灭证据,纵火破坏,遂将二人逮捕。

  周亭被捕后,在事实证据面前很快供认:“听说运动来了,大家正对队里的账有怀疑,我思想斗争很紧,晚上和人打扑克到十来点,我到家拿上汽油到会计室,把账本放在桌子上,倒上汽油……”

  这样看来,纵火真凶已经认定无疑。但是军管会的领导人并不满足预审的结果。

  通过进一步审讯,果不其然,周亭又交代:“在我整账中,发现一张买煤便条,开支750元,这个便条是保管员杨青打的。因为找不到正式发票,无法下账,所以下午5点多,我到杨的家里,在杨家西屋和杨商量咋办,杨怕查出来无法交代,提出让我把账烧了,并叫我去找点汽油好引烧。俺俩约定晚上9点到会计室。当晚到会计室后,我把账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倒上汽油,杨青用打火机点着火,把账烧了,又拿着账页往仓库围墙上烧。然后我们就各自回家了。”后在周家提取了盛油的小瓶。

  周亭交代之后,还现出一副悲痛的样子:“我受杨青的蒙骗,我上了他的当,军管会可要为我做主呀!”

  对杨青的审问一连持续了一个多月,杨青的妻子吕英(化名)在“学习班”学习4天之后,经过再三“政策攻心”,终于供出了杨青晚上“可能出去解手”的事。

  又经过长期的审问和教育,杨青这才供认了和周亭共同放火的事实。

  “此案当时在该市是一个破坏运动的典型政治大案,市里领导和军管会的领导都很重视。”张贵堂回忆说,“经过研究,认为这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能够定案,考虑到周亭是受杨青的指使,认罪态度又好,并坦白交代了问题,决定从宽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杨青主动提出放火,毁灭证据,掩盖贪污罪行,破坏运动,是反革命纵火主犯,又拒不认罪,态度不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市里向省革委会汇报后,省革委会当即审理:杨青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立即印发大批判小册子,公布杨青的罪状,作为反面典型。”

  刑前喊冤

  牛马庄生产队接到小册子后,便开始组织大批判。不料,社员尹某等7名群众在这时却急忙找军管会一位领导:“杨青家几代人都是老实菜农,本人只知道整天在地里干活,他肯定没有贪污,要不家里的房子还是破草房?他不会放火,请领导再好好查查。”

  这位领导一听,非常气恼:“你们还想包庇不成?”一顿训斥,几个群众再也不多讲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7名群众刚被打发走,杨妻吕英又带上儿子杨敏急急忙忙跑来省军管会喊冤。偏巧,这次军管会办案组张卓接待了她。

  杨妻苦诉:“我和丈夫在一个屋子里睡,喊救火时就未出去过,咋能说他去放火了呢?冤枉啊!”杨妻声泪俱下的哭诉引起了张卓的注意。

  “张卓在省高级法院军管前是省高级法院的副院长,凭着长期审案的经验和原来听汇报中发现的问题,认为有必要对案件事实进行核查。”张贵堂说,“但是,当时正处在‘一打三反’高潮,领导已经审定,各方面的压力很大。而此时此刻,张卓只是办案组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怎么办?张卓考虑再三,人命关天啊!最后,他还是顶着压力,找到军管会领导据理力争,请求暂时停止执行,派人重新复查。幸运的是,当时的省军管会和省革委领导竟采纳了他的要求。当时,我也是军管会办案组成员,对当时的情况非常了解。”

  白条悬疑

  暂停执行的通知下达后,此案又立即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市里领导闻讯跑来责问,省里则要求立即尽快了结此案,原来承办该案的人员抵触情绪也很大。就在这种氛围中,张卓毅然决然地开始了全案的复查工作。

  通过阅卷,他发现周亭开始供认他一人作案,直到第十一次讯问,他才有鼻子有眼地供认是杨青唆使并与杨共同作案。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张卓开始深入实地查访有关当事人,清理现场遗留的账目残骸,以进一步核对事实。

  周亭说是因为杨给他打的750元白条无法下账才共谋放火的。那就先从这个白条查起。经查,有关当事人承认此项煤款确有其事。但卖煤单位、买煤经手人都证明先开正式发票后付款,根本无白条之说。周曾供认杨的这个便条是1968年11月杨请村民李印代写的(因为杨青不识字)。但经查实,李印当时正在云南为公家买汽车,根本无法为杨代写白条。从被火烧的账册残骸中,张卓又搜寻出,此笔开支早在1968年8月30日凭发票下了账。事实证明,所说的白条无法下账之说,完全是虚构的。

  周曾供认,那天下午5点,他是在杨家西屋共谋纵火的。经查,当天下午5点,杨青和别人一块儿在自己家打扑克,一块儿打扑克的人根本没见周去杨家,更没有见周和杨去西屋谈话。另查,周亭当天下午也是和别人在卫生所打扑克。

  再次提审周亭,在证据面前,特别是在账册残骸面前,周无话可说,只好供出事实真相:“我原来就交代自己纵火,可经一再追问,后听说杨青揭发我好多问题,自己就推卸责任,想减轻自己罪责。我冤枉了杨青。”

  经进一步查实,周亭担任会计期间,贪污现金1228元,还贪污石灰、煤、砖、小麦等物。

  真相还原

  那么,杨青的口供为什么会和周亭所供无二呢?原来,杨青被捕后,经过一个月的审问,仍一直不供认放火。军管会有关人员认为这样大的破坏运动的政治案件,一直攻不下来没法向上面交代,于是便有了以下审讯:“杨青,我们是军管会的人,说话是算数的。我们问你,是你难得的机会。承认了是给出路的,不承认就要枪毙,看你走哪条路?”

  杨青说:“我真的没有纵火,我编一套行不行?”

  审讯人员气恼了:“你有老婆、孩子,还刚娶了儿媳妇,要为他们想想。如果还死不交代、顽固到底,你还要考虑你们下一代!”

  杨青被吓住了:“我要承认了,让回家劳动,那工分还是我的吗?”

  审讯人员说:“承认了,判你三五年出去,也不是啥反革命了,你的女儿也能找个婆家。”

  逼供、诱供,均未能奏效。于是,杨青的妻子吕英也被弄进了“学习班”。审讯人员向吕英说:“事他自己都承认了,你想包庇也包庇不了!你要和杨青划清界限。你说清楚了,不就可以回家了?”

  杨妻说:“那天晚上他打扑克后就睡了,哪里都未去,喊救火时,他光着肚子跑出屋去,还是我把他喊回屋,又穿上裤子跑去救火的。”

  “那他就没有出去解手?”有人向杨妻提示。

  经过几天“学习班”生活,杨妻终于说:“杨可能出去解手了,有吸根烟的功夫。”据此,又对杨开始了审问。在反复的审问中,杨青终于“供认”,他与周亭共同放了火。

  原来如此,事实真相大白。张卓斗胆进言,一一向军管会领导作了汇报。在证据面前,军管会领导最终同意了张卓的意见。这个几乎人头落地的杨青终于被无罪释放。周亭这个真正的贪污纵火犯,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刑前喊冤,要暂停执行。”张贵堂语重心长地说,“历史的经验上升为法律,刑诉法已明文规定‘在执行前,如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这是防止冤杀无辜的一条重要法律保障。人民的法官什么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认识,牢记职责,把好事实关。”(来源: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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