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工程
建瓯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工程
时间:2013-08-07 14:58:01 作者:河南法律网 点击: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瓯市地方税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工程 【招标编号:闽大正招(2013) 第030号 】 已由 建瓯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瓯发改【2012】141号 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拔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建瓯市地方税务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瓯市瓯宁路地税局大楼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预算造价约人民币 3 7 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为依据,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 90 个日历天 ;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福建永盛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待 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经年检合格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 及以上 资质 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 和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建筑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 或建 建筑智能化工程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 及以上 资质 ; 且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必须无在建工程和无中标工程项目,且为本单位职工 ;

3.3. 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告期内。

3.4.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限制不超过 三 家企业。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经年检合格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 及以上 资质 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 和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建筑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 或建 建筑智能化工程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 及以上 资质 ; 且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上述的相应条件之一,并应由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经年检合格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 及以上 资质 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注;联合体主办方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企业),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正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主办方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按闽检会(2004)10号要求中“ 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 ”。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建瓯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记录时,应做 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8 月 7 日至 2013 年 8 月 12 日 (法定节假日 正常上班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南平市中山路83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其电子文本 )每份售价 300 元, 售后不退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的下降幅度K = 10 %。

6. 投标 投标 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3 年 8 月 18 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企业基本帐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招标公告指明的投标保证金帐户,注明“ 大正招20130 30 号 投标 保证金 ”字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人民币 陆万 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8 月 19 日 9 时 3 0 分 ,提交地点为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的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 原件 及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银行交款凭证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 、 建瓯市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joztb.com ) (发布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建瓯市地方税务局 ;

地 址: 建瓯市水西路地税局 ,邮编: 353100 ;

电 话: 0599-3710835 , 传 真: 0599-3832285 , 联系人: 江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599-6119965 传真: 0599-6166718 ;

联系人: 陈工 。

地 址: 南平市中山路83号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建瓯市农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13950101040029585 。

交易中心名称: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建瓯市紫芝街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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